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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2-08 08:52:51

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泾阳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潘强利帮扶职责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11月1日,潘强利在担任云阳镇樊尧村帮扶干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履行帮扶职责,半年期间仅到该村开展帮扶工作3次且不如实填写《贫困户精准帮扶记实簿》。2020年12月,潘强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云阳镇翟家村村委会副主任郭战军、妇女主任李亚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原理事长邢君娥违规使用资金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邢君娥在担任翟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排时任翟家村村委会副主任郭战军、时任翟家村妇女主任李亚妮分4次违规从该合作社银行账户提现大额人民币共计42.5万元,其中郭战军经手违规提现人民币32.5万元、李亚妮经手违规提现人民币10万元。2020年12月,郭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亚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君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安吴镇高村文书马新房在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马新房在担任高村村委会委员兼文书期间,违反相关政策,私自将其子马某以在档贫困户名义上报为护林员,享受精准脱贫政策,其行为对精准脱贫工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2020年12月,马新房受到记大过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好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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