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1-21 10:07:22

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振学、三渠镇原民政工作站干事赵鹏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9年1月,李振学任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赵某上报为低保户,赵某一户在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享受农村低保金共计3.5066万元;赵鹏飞作为三渠镇民政工作站审核人员,工作失职失察,没有对赵某一户上报的申请低保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赵某一户享受低保。2020年11月,李振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原农林局信息与产业化股负责人闫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闫静任泾阳县农林局信息与产业化股负责人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推荐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单位中,审核把关不严,将不在政策范围的某粮食专业合作社推荐上报,享受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万元,给国家利益造成一定损失。2020年11月,闫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桥底镇席杨村党支部委员、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杨满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杨满军在担任泾阳县桥底镇席杨村支部委员、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按时向47户贫困户会员退会费,并且与其妻子王某荣同时入会、同时向席杨村互助资金协会贷款,违反席杨村互助资金协会章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杨满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好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泾阳县纪委监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