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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1-13 10:29:35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1.泾阳县云阳镇东芦村监委会主任、生物质禁烧负责人付建斌履职不力问题。泾阳县云阳镇东芦村监委会主任付建斌,负责该村生物质禁烧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履行职责不力,疏于防火巡查管理,在2019年12月2日、3日该村出现火点2起,被县镇生物质禁烧主管部门统计反馈,对全镇生物质禁烧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019年12月云阳镇党委给予付建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云阳镇大里村防火巡逻员王保履职不力问题。泾阳县云阳镇大里村防火队员王保,身为中共党员,任大里村防火巡逻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履行职责不力,疏于防火巡查管理,在2019年12月3日、6日该村出现火点2起,被县镇生物质禁烧主管部门统计反馈,对全镇生物质禁烧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019年12月云阳镇党委给予王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三渠镇雪河村南尧组组长、环保工作负责人秦启源履职不力问题。泾阳县三渠镇雪河村南尧组组长秦启源,身为党员干部,该组分管环保工作的干部,在明知禁烧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未能正确履职,落实工作不力,被咸阳市禁烧监控在2019年11月26日拍摄到雪河村南尧组组有着火情况,对县、镇、村禁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三渠镇党委给予秦启源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尽责,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干部坚决查处,严肃问责。为全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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