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意识,日前,泾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泾阳县安吴镇环保站站长、安吴镇茹家村包村干部路浩违规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问题。安吴镇环保站站长路浩,作为安吴镇茹家村包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中不能将资金借给非本村人员的规定,2018年1月向茹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0.5万元,用于个人使用。2019年9月安吴镇党委给予路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泾阳县口镇王庄村支部委员兼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杨保民履职不力问题。杨保民在任王庄村支部委员兼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未按互助资金协会章程规定,未召开理事会研究借款事宜,未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会员李某在互助资金协会借款1.5万元至今逾期未还以及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借款。2019年10月,县纪委给予杨保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泾阳县口镇药树村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张双民克扣低保款问题。张双民担任口镇药树村村主任期间,和班子成员在村口饭店吃饭接待留有欠款,事后张双民组织召开村委会,确定上报药树村群众郭建兴为低保户,并使用该低保户低保款抵用饭钱,共计0.288元。2019年11月,口镇党委给予张双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泾阳县云阳镇居智村党支部副书记韩广智违规收取挪用危房改造款和低保款问题。韩广智任泾阳县云阳镇居智村村委会主任期间,2008年至2010年该村存在违规收取低保户低保金0.2万元、危房改造户危房改造款0.15万元,共计收取0.35万元用于给困难群众发放补助。马宏德作为时任监委会主任,履行监督职责不力。2019年11月,云阳镇党委给予韩广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宏德党内警告处分。
(泾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