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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20 08:26:30

为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旬邑县郑家镇贾村党支部书记席小利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9年3月9日下午,贾村中山沟发生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0余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席小利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消极应付,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在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席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土桥镇三王村村委会原主任侯志杰工作不细不实问题。侯志杰作为三王村村级扶贫小额贷款风险防控小组副组长、村委会主任,在负责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期间,未制定相应防控办法和机制,2018年5月20日在杨选银、吴修桥的贷款用途填写错误的情况下仍在报表签字上报。该行为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在群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侯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旬邑县郑家镇下赵家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村南村工作)吕有纯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缓慢问题。2018年9月以来,吕有纯身为村南村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移民搬迁对象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出现“一户两宅”问题,给全镇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吕有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旬邑县卫生综合执法监督所所长李胜利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李胜利同志在担任县卫生综合执法监督所所长期间,对单位职工管理不严,出现职工上班期间打架和个别干部长期不在岗现象,并对管辖范围内的非法营业诊所执法不严等问题。李胜利作为该单位负责人,对此负有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领导责任。2019年6月,李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旬邑县财政局干部李会民、旬邑县城关财政所干部王艺把关不严、监管缺失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郑家财政所在郑家镇政府预借款项和私设“过度账户”中,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把关不严、监管缺失,造成了财政资金滥用问题。李会民时任郑家财政所所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王艺时任郑家财政所会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李会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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