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意识,日前,泾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泾阳县安吴镇茹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孟生贵超标准发放互助资金管理人员报酬问题。孟生贵在担任茹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期间,违反《陕西省泾阳县茹家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擅自提高协会管理人员工作报酬发放标准,于2019年2月,违规给互助资金协会3名管理人员每人多发放工作报酬0.1万元。2019年7月,安吴镇党委给予孟生贵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口镇东曹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监事长高青峰履职不力问题。高青峰担任东曹村支部书记兼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长期间,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致使东曹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出现违规借款1万元的情况,给扶贫互助资金安全造成一定风险。2019年8月,口镇党委给予高青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泾阳县桥底镇沟而上村村监委会主任、互助资金协会监事王志军监管不力问题。王志军在担任任沟而上村互助资金协会监事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沟而上村互助资金协会存在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问题,违规放款2万元,给扶贫资金造成了一定风险。2019年8月,桥底镇党委给予王志军党内警告处分。
4.泾阳县桥底镇官苗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李冬贵违规发放贷款问题。李冬贵在任官苗村互助资金理事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其儿子李军在未偿还借款1万元的情况下再次放款1万元,给扶贫资金造成了一定风险。2019年8月,桥底镇党委给予李冬贵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王桥镇屯杨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成抗义违规发放贷款问题。2018年10月至12月,泾阳县王桥镇屯杨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成抗义违反互助资金协会贷款规定,不正确履职,在借款未履行审批签字手续的情况下向马某、高某某、王某某三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该事件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王桥镇党委给予成抗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泾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