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夯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两起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典型案例:
1、2020年1月28日,湫坡头镇甘家店村杨某某去世,2月1日,周某某为其母举办葬礼,参与人员普遍未带口罩,搭棚2个,摆席20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大办丧事,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2月2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责成湫坡头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周转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果业中心驻甘家店村第一书记周海龙党内警告处分;对湫坡头镇包村领导(镇组织委员)文坤、甘家店村党支部书记张彩玲、党员周小红、张军红、张平元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2、2020年2月2日,职田镇职田街村三组村民李某某为其父亲办理丧葬事宜,搭棚3间、摆放餐桌6张,参加50余人,部分人员未戴口罩。该事件发生在全县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镇村两级相关人员和脱贫攻坚工作队均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责成职田镇党委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张银虎、村副主任任丑仁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职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毛小鹏,县交通局局长(职田街村扶贫总队长)张军旗进行提醒谈话,对职田镇包村领导(副镇长)岳玉宁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更加坚定有力地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抓牢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以最强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最实的作风,高质量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各镇办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丧葬事宜的监督引导,教育群众不搭棚、不聚餐、不请乐队,从简办理,严禁人员聚集,全力营造全民共同阻击疫情的社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铁一般的担当、严明铁一般的纪律,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