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意识,日前,泾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1.泾阳县安吴镇薛家村文书陈小在违吃拿卡要问题。2019年1月,泾阳县安吴镇薛家村的文书陈小在,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安吴镇薛家村贫困户赵某父亲病故户籍注销相关证明事宜时,工作态度消极,陈小在收受赵某1瓶“西凤1956”、一箱奶(礼品折价100元)后,才给其办理了相关手续。2019年12月县纪委给予陈小在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云阳镇居智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建宏违规收取群众低保金、危改款问题。王建宏任泾阳县云阳镇居智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违规收取群众0.16万元低保金、危改补助款,用于给刘某某、陈某某、闫某某困难群众发放补助。2019年11月云阳镇党委给予王建宏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兴隆镇北程村文书兼互助资金协会监事宋荣辉违规借贷互助资金协会资金问题。泾阳县兴隆镇北程村文书、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监事宋荣辉,违反工作纪律,利用互助协会出纳职务之便,在2018年12月贷款1万元未还清的情况下又于2019年3月贷款1万元,明知违反章程,仍违规进行贷款。2019年9月兴隆镇党委给予宋荣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泾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