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功县普集街社区永丰村党员兰勤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武功县普集街社区永丰村党员兰勤辉,作为该村机井筹建工作负责人,期间思想麻痹松懈,降低自我要求,工程在建中,将群众的集资款用于购买香烟和施工招待,导致群众上访。兰勤辉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4月24日,兰勤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功县农业机械修理制造厂原党支部书记兼厂长魏显群违规公款报销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武功县农业机械修理制造厂违规用公款购买慰问品并报销费用21210元。魏显群作为时任大修厂党支部书记兼厂长,对企业资金的使用管理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15日,魏显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