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陵前镇焦村党支部书记张志成、西北组组长王立栓在为群众办理移民搬迁中索要好处费问题。2015年3月10日,陵前镇焦村西北组建档立卡贫困户程某某被确定为移民搬迁户并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同年12月程某某新建移民搬迁房屋竣工并通过验收。2016年元月,时任焦村村委会主任张志成通过该村西北组组长王立栓将程某某约到家中,要求程某某在补助资金到账后拿出1.5万元感谢相关人员,随后王立栓将程某的1.5万元交给张志成。2019年10月,张志成、王立栓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独李镇南仵村村委委员兼会计王景春负责民政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9年9月19日,县民政局反馈独李镇南仵村四组低保户孙某某(2018年7月3日因病去世)一直领取低保金情况,而王景春同志工作不认真细致,未及时上报孙某某相关情况,导致孙某某一直违规领取低保金(4576元)。王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交。
3、陂西镇三桥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云发弄虚作假骗取群众钱款问题。 2010年至2013年,时任三桥村主任李云发利用自已的身份便利,虚构事实收取9户村民办理宅基地钱款共计62000元,将其中的36000元交给徐刚(陂西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已判刑),其余26000元非法占为已有,县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19年10月15日李云发被开除党籍。
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提高进一步政治站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镇(办、中心)和县级各部门纪委(纪工委)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严肃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