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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2-26 10:20:04

为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龙高镇南芦村原村委会主任田长才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1月,田长才以村委会名义将本村六组杨峰岭处耕地、村机动地以11.6万元承包给河南客商董某某等人,兑付群众及其他支出后,田长才将剩余8.87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龙高镇高村村民孙某某在南芦村杨峰岭处采挖砂石时被南芦村群众阻挡索要赔偿,孙某某赔偿3.2万元,田长才将1.5万元分给群众,剩余1.7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2月,市纪委给予田长才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韩家镇权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李永生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李永生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自己家庭上报为危房改造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500元用于家庭支出。2018年12月,市纪委给予李永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新民镇郭村村委会主任刘富立伙同他人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6月,刘富立违规以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某名义为本村村民刘润平申请扶贫安置房一套,使村民刘润平违规享受扶贫补助资金4.5万元。2018年11月,市纪委给予刘富立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彬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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