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旬邑县土桥财政所所长李宏彬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土桥财政所先后以扶贫出发伙食补助、节假日值班补贴为由,发放补贴补助1344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纪资金已上缴。2018年10月,李宏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旬邑县土桥财政所原所长袁龙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袁龙国在任土桥财政所任所长期间,先后以周末值班为由,发放值班补助3960元,违纪资金已上缴。2018年10月,袁龙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该案为警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