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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生态环保领域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2-11 10:45:36

今年来,三原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生态环保领域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和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


1、高渠中心西秦村支部副书记张振宏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巡察监管不力的问题。2018年6月15日至7月13日,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督查检查时发现,西秦村南口垃圾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成山,并有焚烧的现象,被省环保督察组予以反馈并给予批评,对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张振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程镇王店村党支部书记黑根长在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大程镇王店村斜李组生活垃圾因夏季高温,在堆放过程中出现自燃及恶臭气味,影响了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对全县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黑根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徐木中心干部张松林对环保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徐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辖区内三原秦汉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张松林虽对该企业环保问题进行检查、巡察,但因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造成该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被咸阳市委市政府督查发现并在第6期督查专报通报,给全县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张松林受到警告处分。


4、新兴镇张家坳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均安违规收费的问题。2012至2013年期间,李均安以给群众划拨庄基地为由,违规收取村民3户27000元,其中6000元作为村宅基地管理费计入村务开支,9000元交非法占用土地罚金,12000元李均安占有。李均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三原县住建局房管所干部(公租房福源小区物管员)崔军利乱收费问题。2018年4月24日,福源小区物管员崔军利利用工作之便,不按照丰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在更换水表中私自对业主进行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崔军利受到警告处分。

(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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