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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1-01 10:20:4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长武县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


1、长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胡小林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掩盖事实问题。2018年3月,长武县运管所查获车牌号为甘LS2932的小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而后在未经法定行政处理程序情况下私自放走该车辆。2018年7月在县纪委监察委调查此事过程中,为掩盖事实,胡小林安排工作人员为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甘LS2932司机史文贵制作与事实不符、未涉嫌非法营运的虚假笔录,将该份虚假笔录提供给县纪委监察委调查组,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10月17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小林党内警告处分。


2、长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蒙健、胡红梅违反职业道德,伪造证据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掩盖事实问题。2018年3月,县运管所查获车牌号为甘LS2932的小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而后在未经法定行政处理程序情况下私自放走该车辆。2018年7月在县纪委监察委调查此事过程中,为掩盖事实,7月3日下午15时,蒙健在副所长胡小林的安排下为甘LS2932非法营运车辆司机史文贵制作与事实不符、未涉嫌非法营运的虚假笔录,将该份虚假笔录提供给调查组,对抗组织调查。2018年3月,县运管所查获车牌号为甘LS2932的小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而后在未经法定行政处理程序情况下私自放走该车辆。2018年7月在县纪委监察委调查此事过程中,为掩盖事实,7月3日下午15时,胡红梅在副所长胡小林的安排下为甘LS2932非法营运车辆司机史文贵制作与事实不符、未涉嫌非法营运的虚假笔录,17时将该份虚假笔录提供给调查组,对抗组织调查。2018年10月17日,经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蒙健、胡红梅警告处分。


3、长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法制股运管员黎涛违反工作纪律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2018年3月6日,黎涛在办理车牌号为甘LS2932的小客车涉嫌非法营运案件时,在未立案的情况下,违反办案程序,制作、送达部分法律文书,造成不良影响,黎涛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17日,经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黎涛警告处分。


4、长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王武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8年3月下旬,王武祥滥用职权,违法行使职务权限,安排单位副所长胡小林在未经法定行政处理程序的情况下,私放已暂扣的涉嫌非法营运的甘LS2932小客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17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武祥党内警告处分。

(长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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