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近期,通报曝光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2017年11月,省审计贫困户信息时发现,兴平市店张街道阿尚村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不符合要求,该村村委会主任的鲁科跃,在危房改造审验过程中,把关不严,把不符合要求危房改造户通过审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2010年-2015年,时任兴平市店张街道店张村村委会主任的豆晓望,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先后收取四户危房改造户每户2000元,共计8000元,用于该村修路及环境卫生治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2018年3月12日,兴平市市场监管局干部李宝宏在西吴街道高渡村参加扶贫工作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无故不到岗,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以作风攻坚带动扶贫攻坚,用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