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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0-09 13:28:48

1、旬邑县下墙村党支部书记董文军接受他人吃请、白条入账等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董文军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接受他人宴请及邀请他人多次进入KTV唱歌消费;在村级账务报销过程中,存在记账签字混乱、白条入账等问题;大额支出未召开群众会议、且未向群众公开村务和账务,董文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董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旬邑县皇楼沟煤矿矿长兼留守处书记、主任秦春军,会计李三群违规报销住宿费、交通补助费、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秦春军在担任皇楼沟煤矿矿长兼留守处书记、主任期间,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因私外出住宿票15137元。李三群在担任皇楼沟煤矿留守处会计期间,违规报销交通补助等费用551元,电话费750元,住宿费480元。李三群于2019年1月5日向留守处账户退回电话费750元。皇楼沟煤矿留守处财务管理混乱,在会计未核发票的情况下,秦春军在住宿发票上签字后,出纳直接支付。2019年8月,秦春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三群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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