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前移监督关口,抓早抓小治未病,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
该县纪委监委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列席会议、信访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让其有“小过”“小错”时感受到红脸出汗的滋味,及时纠偏正向。
同时,统筹考虑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具体情形,区分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不同情况,科学分类处置,实现“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协同并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促使犯错误的同志发自内心知错悔错改错,做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
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实战训练,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深刻认识把握“四种形态”的功能定位,做到适用精准规范。加强对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的督促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偏差。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和处理党员干部22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