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的重要关口,更是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的关键环节。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监督专责定位,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根本遵循,通过规范流程、细化内容、深化研判,确保每一份廉政意见回复都经得起检验,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入纪律动能。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高效推进,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全链条、可追溯、严把关”的闭环工作机制,明确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负责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分办、汇总及反馈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多头受理、标准不一等问题。在审核环节,严格落实多室部协同核查机制,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部,对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处分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情况明、底数清。同时,对常规事项限时办结,紧急事项启动绿色通道,在严守审核质量底线的前提下大幅提升办理效率,切实做到意见回复“不压件、不拖件”,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在审查内容上,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多维研判,聚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处分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核查。为实现对干部廉洁情况的精准“画像”,持续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时收录干部各类廉洁相关信息,为审查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在形成回复意见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慎区分不同情形,尤其对判定为“暂缓使用”和“建议影响使用”的对象,均逐一附具理由说明,增强回复意见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今年以来,已规范回复廉政意见198人次,有效发挥筛查过滤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强化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回复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筑牢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选优的廉洁‘防火墙’,为永寿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