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了几十年的老党员、村干部,之前总觉得受了处分抬不起头,被你们审查后工作也提不起劲。多亏你们这次谈心,帮我解开了心结,现在我想通了:错了就是错了!” 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与因坐收坐支被立案审查的杜某开展审理谈话时,杜某敞开心扉,主动分享了自己数十年的基层工作经历。
时间回到3年前,杜某在三渠镇某村担任组长时,因群众对“组财村管、乡镇监督”模式不理解,多次提出异议。为平息矛盾,杜某遂将组集体资金合计51万余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组务支出。被立案审查后,杜某思想钻入牛角尖:自己不过是顺应群众诉求,且资金均用于集体事务,未侵占一分“公家”财物,为何会构成违纪?
审理谈话中,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到杜某的思想症结。面对其消极情绪,工作人员没有急于批评说教,而是从拉家常切入,耐心倾听他的困惑与委屈,细致解读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处分决定的法律依据与政策边界,让他明白:处分的目的不是“一罚了之”,而是教育挽救、防微杜渐。在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下,杜某不仅走出了处分阴影,还主动表态:“即便今后不再担任基层职务,也会继续在村组发挥余热,协助村委会做好各项工作。”
杜某的转变,只是泾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谈话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泾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思想教育贯穿案件审理谈话全过程,作为执纪办案的重要延伸,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精准施策、用心用情做实做细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