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长武县党纪政务处分申诉复核快速通道工作规定(试行)》,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高效、规范的申诉复核机制,既为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益保障开辟“捷径”,也推动纪检监察申诉复核工作提质增效,彰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成效。
“以往担心申诉流程繁琐、耗时久,现在有了‘快速通道’,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一名基层干部在了解新规后由衷感慨。针对以往部分申诉复核案件办理周期长、流程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县域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在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基础上,精准设计“快速通道”运行模式,实现“效率”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精准划界,明“快办”案件适用范围。“快速通道”不搞“一刀切”,而是精准聚焦核心需求设定适用范围。《规定》明确指出,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定性量纪存有合理异议、涉及群众急难愁盼需速评效果以及申诉人有特殊困难需尽快了结等情形,经申请审批后纳入。同时,对重大复杂、材料不全或重复的申诉则排除,精准划界确保有限资源集中投向“真需要、能快办”的案件,让“快速通道”不“跑偏”、不“空转”。
优化流程,立“高效”办理规范标准。为实现“快办不降质”,《规定》构建“受理—办理—结论—反馈”全链条高效机制。受理环节“快审核”,收到注明“快速通道”申请的申诉材料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批。办理环节“专组办”,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和回避原则,成立独立复查(复审)组,通过调阅案卷、见面沟通、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审核。时限环节“严把控”,原则上30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经批准最长也不超过3个月。反馈环节“面对面”,复核结论必须与申诉人见面听取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化解心结。
全程监督,守“规范”办案质量底线。为守住质量底线,《规定》强化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案件审理室负责“快速通道”具体管理协调,确保流程顺畅;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办理程序、时限等全程监督,定期对办理情况抽查评查,确保质量和效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无故超期、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卷归档,形成工作闭环。
“申诉复核‘快速通道’的落地,是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实践,既保障了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益,又能及时化解矛盾争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规定》试行情况,总结经验、优化流程,让‘快速通道’真正成为保障权益、提升效能、彰显纪法温度的‘民心通道’,为长武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长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