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国之大计。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立足监督主责,整合人力资源,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整合资源,迅速行动。抽调委机关骨干力量,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员参与,成立专项检查组,“‘室组地’+ 职能部门”联合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县各乡镇,重点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面、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紧盯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建设质量不达标,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检查组及时记录在案。截至目前,共发现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问题71个,推动整改71个。处置相关问题线索85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8人,党纪政务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畅通渠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与职能部门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审核、建账分办、动态销号。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手段,严厉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落实、作风及腐败问题,特别是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泾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作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果长效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