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内外监督合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通过强化制度约束、创新监督方式和从严追责问责等,教育引导干部树牢法纪意识,着力消除干部监督的“盲区”和“死角”,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提效能,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日常行为。为进一步扎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笼子”,该县纪委监委出台《礼泉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实际行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该《办法》紧盯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身份、职务影响相关的活动,通过四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言行立规矩、划红线,让公职人员清楚在“八小时外”什么不能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干部及时向组织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主动接受组织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将自我约束、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明确4种监督方式,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明察暗访、廉洁家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外”动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已设立9名特邀监察员,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渠道。同时建立与审判、检察、公安等监督机关的信息交流机制,掌握干部“八小时外”遵纪守法情况,延伸监督触角,全方位、多角度织牢织密监督网络。
从严追责问责,强化监督效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干部监督管理层级负责制,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管理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八小时外”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要求,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实行“零暂存”,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并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重要依据,增强全体干部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
“严管就是厚爱。出台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就是要让干部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举措,常念“紧箍咒”,监管“全天候”,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