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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守好清廉本色 筑牢振兴根基
来源:泾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海峰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7-02 17:14:12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既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之举”,更是对农村基层干部敲响的“警示之钟”。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戒尺”,手握廉洁之笔,在田间地头书写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答卷,让“清廉之花”在泾阳大地持久绽放。

以教育铸魂,筑牢思想堤坝。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心有所畏,方能言慎。思想教育是廉洁履职的第一道防线,唯有让《规定》精神内化于心,方能让基层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打造“沉浸式”学习教育模式,将《规定》学习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系统阐释、专题研讨、专家解读等方式,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要强化宣传引导,深挖“本土元素”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富有当地特色的“清廉广场”“廉洁文化墙”“清廉长廊”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顺口溜等解读《规定》条款,组织老党员、退休干部通过“现身说法”传授廉洁履职经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养成清廉作风、传承廉洁基因。

以管理为要,强化刚性约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对不同层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滋生。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基层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以监督固本,织密制度笼子。监督是防止权力脱缰失控的“安全阀”,唯有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才能让《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打造“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补贴发放等关键领域进行动态监测,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做到抓早抓小抓关键。坚持齐抓共管,加强与农业农村、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采取直接巡村、提级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推动“纪巡”融合、“纪审”互动、“纪财”贯通,拓宽发现问题渠道,督促各镇街及职能部门细化梳理农村集体“三资”事项、事权,建立集体“三资”管理清单,编制管理运行流程图,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监督全链条、全覆盖、无死角。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合同使用、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落实以及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挖背后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健全“三资”监管体系,守好看牢农村集体家底。积极拓宽群众反馈渠道,通过公布举报邮箱热线,宣传推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途径,面向群众广泛征集辖区内“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领域内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开展专项督查,着力深挖“三资”领域背后的“责、风、腐”问题,确保从源头抓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网,提升“三资”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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