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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执纪之责 守护乡村廉洁清风
来源:武功县纪委监委 作者:谭小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5-21 17:56:4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如同一记警钟,在广袤乡村大地敲响,也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赋予了更明确的使命与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把握规定要义,明确监督方向。《规定》内容详实,从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到村级组织选举,全方位划定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红线”与“禁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精准把握《规定》要义,将其作为监督执纪的有力武器。只有自身对规定了然于心,才能在监督工作中有的放矢,精准发现问题,让监督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农村地域广阔、事务繁杂,传统监督方式难以做到全面覆盖。我们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充分整合各方力量,织密监督网络。一方面,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对村级事务进行实时监督。通过定期培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能力,使其熟悉《规定》内容,依照规定对村级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筛查异常数据,精准发现违规问题线索。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维护纪律严肃性的关键。对于违反《规定》的农村基层干部,我们要敢于亮剑,严肃执纪问责。在执纪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定和程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肩负起监督执纪之责,以《规定》为指引,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守护好乡村廉洁清风,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让广大农民群众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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