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检举控告检查督办工作的意见》,聚焦检举控告办理全周期,构建一套台账、双线督查、三方联动的“123”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环节的“无缝衔接”。
一套台账明晰进度。兴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台账,详细记录承办单位、转交办时间、办结时间和办结结果等信息,及时梳理信访举报台账的办理时限,加大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有力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率。制定超期未办结信访件汇总台账,与各纪检监察室、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一一对照台账的形式,动态销号。召开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承办部门汇报超期未办结信访件办理进展,对超期未办结的部门单位予以提醒,确保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受理检举控告10件次,已全部台账化管理。
双线督查提质增效。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线上检查、线下督办”机制,逐一在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上查看检举控告件的“轨迹”和“处置反馈”情况,依托检举举报平台移送各纪检监察室、转送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检举控告件的信息反馈,全程动态跟踪办理轨迹,线下督促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办结后及时在平台实现闭环。
三方联动常态长效。运用“室组地”联动协作分工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承办、谁答复”原则,严格执行受理告知和办结反馈制度。同时,制定并在全市推行实名检举控告“双向承诺”制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实名举报人分别签订承诺书进行双向承诺,避免群众重复举报。适时与实名举报人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对实名举报人实行事前告知、事中沟通、事后反馈。在办结1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反馈答复办理结果,信访人填写办理满意度及意见,让群众知道“事实真相”,避免重复访和越级访的行为发生,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形成闭环管理。
“对信访举报进行闭环管理,是推动信访举报提质增效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查督办工作,推进信访举报件精准受理、规范办理、妥善处置,及时反馈,实现信访举报工作‘无缝衔接’。”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