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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让“纸面教训”变为惩前毖后“一堂课”
来源:旬邑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伟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1-16 17:13:18

“李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淡化,纪律意识淡薄,作风不严不实,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宴请,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其行为已违纪,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2025年1月6日,旬邑县水利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宣布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吸取教训牢记纪律规矩规定,时刻警示提醒自己,模范遵守纪律法律规章制度,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处分决定宣布后,受处分人员现场作表态发言。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以此次处分决定宣布为鉴,深入排查本单位在廉政风险、干部管理、纪律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堵塞干部管理漏洞。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和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使“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达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身边案”是最好的清醒剂。旬邑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作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处分决定宣布前,该县纪委监委事先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身体状况,与案发单位商定参加人员、时间、地点、议程等事宜,量身定制处分宣布工作方案。处分决定宣布时,规范具体工作流程,深入剖析案件案发规律和背后共性问题,阐述其中的纪法规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释纪、释法、释德、释责,敲警钟、明底线、强震慑、深反思。宣布处分决定后,跟踪监督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做好回访教育,及时疏导化解受处分人“心结”,鼓励其重拾信心,“重整行囊再出发”,帮助其提高认识,促进思想转化,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去年至目前,共开展回访教育115人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送达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明确将对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重要事项开展监督,避免处分决定一处了之、处而不决。通过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拧紧处分决定执行责任链条,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不打折扣。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必须规范、及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每一起案件后续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确保案发单位真真正正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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