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违反工作纪律,却没有调取违纪期间的职责文件,应当从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何履职等方面进一步固定其违纪点,建议调取相关书证资料”。近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在预审镇纪委自办案件时,就调取证据不充分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这是三原县纪委监委推进审查调查“预审”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水平,三原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严把案件质量关。针对基层执纪人员办案经验少、业务不精通、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等情况,县纪委监委提出“预审”工作办法,制定模拟案卷,对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取证思路、程序要求进行梳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乡镇办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围绕进一步释放案件质量评查效能,县纪委监委结合高质量案件标准,通过日常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4个方面逐项评查,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对于评查过程中反复发生的老问题和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定期通报、总结分析,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消除顽瘴痼疾,促进乡镇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预审工作成为提升整体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深做实这一工作,灵活采用室组地一体推进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提升办案效率,坚持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一体贯通,持续擦亮办好案的金字招牌”。三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