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将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持续营造不敢、知止的政治氛围和社会氛围。不断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有效拓展。今年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6人次。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旬邑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将日常教育提醒作为“未病先防”的主要方式,对日常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性、苗头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警示教育、诫勉谈话、问责通报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坚决守好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18人次,占总人次的46.8%。
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精准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分类处置,严把政策界限,区别不同情形,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红线的干部,露头就打,毫不手软,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效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持续释放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巩固“不敢腐”的态势成果。截至目前,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241人次,占总人次的51.7%。
此外,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同时,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负隅顽抗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果。今年共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总人次的1.5%。同时,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被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积极容错纠错,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