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审查调查职责,坚持一体化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又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同时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今年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0人次,充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践行第一种形态着力于“常”。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64人次,占“四种形态”48.37%。同时,运用谈心谈话方式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准确把握思想动态,帮助甩掉思想包袱。截至目前,已回访教育86人次。
践行第二种形态着力于“多”。对轻微违纪违法,触碰纪律底线,又能主动说清情况,并且积极及时改正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组织调整,这部分占大多数,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今年来,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63人,占“四种形态”47.81%。
践行第三种形态着力于“少”。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问题性质严重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这部分占少数。今年来,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6人,占“四种形态”1.76%。
践行第四种形态着力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小不放大,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严肃惩处,这部分占极少数。今年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分7人,占“四种形态”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