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关心和信任,帮我打开了心结,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日,长武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研判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近年来,长武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一体推进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为清白干事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鼓劲,更好推动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切实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修改完善《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严把澄清条件审核关,健全完善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建立信访部门研判、承办部门申请、审理部门复核、委领导同志审批的工作闭环,从严筛选澄清对象、客观界定澄清范围,确定澄清正名对象,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同时,坚持正面宣传,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权和控告权,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
此外,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的基础上,因人制宜确定个性化“回访套餐”,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帮助澄清对象卸下思想包袱,激发澄清对象干事创业的底气和勇气。去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下一步,我们将把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实名举报奖励、查处诬告陷害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好澄清正名工作,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信号。”长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