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 正文
旬邑县土桥镇“3+3”模式把学习宣传《条例》引向深入
来源:旬邑县土桥镇 作者:文蕊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30 11:42:49

“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纪律规范,并将‘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纪律约束范畴,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土桥镇纪委书记如是说道。

新《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土桥镇将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通过“3+3”模式,把学习宣传新《条例》引向深入。

示范+整体,带动化学习。镇党委成员及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党委书记带头领学,带领班子成员对新《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想、说体会,为学习竖起标杆。同时通过集中培训系统学、业务讲堂专题学、青年学习小组交流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新《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并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悟,做到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思考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网络+实体,常态化学习。安排专人每日在土桥镇机关干部群定期推送的新《条例》理论解读新闻、微视频和学习辅导资料等,对新《条例》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全方位、深层次进行宣传解读,扩宽党员干部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群里积极发言,谈感受、谈体会、谈学习心得,突破了空间上的限制,让全镇党员干部随时接受最新动态咨询。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手机下载新浪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新闻APP,在休闲之余,时时关注网络上有关新《条例》的新闻资讯、条例解读,做到全面、便捷、灵活、高效学习。同时通过张贴警示标语、悬挂宣传画等途径,大力宣传相关资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理论+实践,践悟化学习。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在学习新《条例》的过程中“学思践悟”,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将条例的内容内化于心,三省吾身,在日常工作学习中,约束自己行为,坚决守牢纪律底线。同时,镇纪委结合当前开展的相关工作,对照新《条例》相关要求,用好纪律的戒尺,认真审查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性质,精准确定取证方向,确保问题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条例》的执行和贯彻,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