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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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兴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三条举措”学深悟透新条例
来源:驻兴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刘竹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19 11:32:10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驻兴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学深研、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实落地落细。

创新方式学。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等7个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建议,督促将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学习重要内容,并通过参加党委会、专题会等形式适时指导,确保各单位学深悟透、掌握内涵实质。依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秦风网”“清廉兴平”等学习平台,及时在本系统工作群转载修订后的《条例》全文、新版与旧版对比图,推送宣传《条例》权威解读文章,方便党员干部随时可学、随处可学;利用电脑屏保、“固定党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融会贯通学。围绕《条例》修订背景,修改76条、新增16条重点内容、条例实施中需把握的要点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通过“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在对比参照中准确把握新《条例》“三个服务于”(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准确把握新《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把学懂弄通《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等法规制度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咸及我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对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认知,推动驻在单位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结合工作学。把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持续纠治“四风”等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开展《条例》宣讲暨警示教育,对《条例》中新修订内容、与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条文规定,结合近年来各自系统典型案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进行详细解读,把学习过程变成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明确信号。

下一步,驻兴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以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正确履职,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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