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兴平市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个人学”“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学习,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主动做学习贯彻《条例》的实践者、推动者、监督者。
班子成员带头领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例会重要学习内容,第一时间把《条例》学深学透学扎实,确保做到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带动其他党员干部跟进学。室组部研讨交流学,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交流研讨把《条例》新规定、新要求、新变化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碰撞思想火花,巩固学习成果,增强党规党纪意识,确保贯彻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条例图解相关文章帮助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开展自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此外,兴平市纪委监委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全市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深刻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将新《条例》学习触角延伸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以实打实的学思践悟行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结合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与实践要求,督促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用纪、执纪、遵纪,为做好2024年兴平市纪检监察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