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曾受到诫勉谈话,因影响期未满,建议暂缓使用。”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政府办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严格把关和层层审核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并作出回复。
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重点工作抓在日常,审慎把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口径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意见回复“流程图”,同时,加强台帐登记与管理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严格审核,对不适用的征求意见函给予回绝,并向来函单位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围绕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处分等方面,进行集中会诊、精准筛查、严格把关,精准“画像”,从严出具“体检报告”,做深做实“政治体检”。
据统计,2023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8人次,否定意见2人次。“我们将通过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