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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笃学热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李楠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8 10:11:39

“新《条例》充实完善了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中更加精准把握适用……”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3名干部围坐在一起,交流着近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感悟,新旧对照学、机关集中学、研讨学……一场场围绕新《条例》的学习活动,正在该市各纪检监察机构如火如荼地展开。

“要带头深学,带头遵守,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时强调。

该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陈超的桌子上,放着一份《条例》打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时俱进修订《条例》,是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他表示,要继续立足监督保障执行职责,原滋原味深学细悟,把准戒尺、灵活运用。

“新条例印发后,我室同志第一时间进行了热烈的分享探讨交流,发现本次修订后的《条例》与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有变化,具体内容新增了16条,修改76条,新《条例》共158条。”兴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史胜凡这样说,他组织科室同志拿着新修订版《条例》与2018年版对照表,讨论着相关解读文章,大家一起研讨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力促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把熟知精通的学习成效体现日常工作中。

作为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骨干力量,青年干部李楠认为:“条例新增和修改的部分是我们近期学习的重点,比如定性的调整:这次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这些变化调整的部分作为审理部门必须提前一步熟悉掌握,才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开展业务指导。”

“新《条例》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就是要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兴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要求全体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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