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 正文
渭城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来源:渭城区纪委监委 作者:王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1 15:05:42

渭城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贯穿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全过程,着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灵活运用“五学联动”,切实夯实思想根基。

明确指示批示学习重点。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必读篇目,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2023年全年召开区纪委常委会17次,领导领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共70次。

建立清单式学习机制。结合日常学习,探索“清单式”学习模式,每周五提前制发下周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立足能力短板和知识盲区,坚持学习任务“三明确”“两推送”,明确学习标准、学习内容、学习时段,重点围绕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主题教育知识点推送“每日一学”和“应知应会”,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应知应会口袋书》,推动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提升干部学习自主性。

坚持会议调度机制。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教育整顿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进行学习传达,先后4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精神。此外,还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全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委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宋泽同志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等精神再次进行了领学。

贯彻落实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举办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展青年干部研讨班4期,业务知识培训,清廉渭城大讲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同时利用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深入系统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交流研讨,持续提升学习热度,目前,共组织研讨交流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9场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