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实效,通过建立健全“六项机制”,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线索处置、安全隐患、案件定性及案件查办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性疑难问题,对案情复杂,由案件承办部门根据需要,提出会商建议,适时召开研判会议,及时纠正核查方向不准、重点不清、不深不透等问题,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着力提升办案效率、扩大办案成果。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分析,通过会商研判制定依法、规范、合理、高效的方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构筑“铁案工程”。
建立领导包案机制。领导包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领导深入“办案一线”,亲自参与研判、协调指挥,对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结案全过程参与,确保包抓的重点案件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办结。包案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研判会,与办案人员共同研讨案件办理情况,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办案人员有力有序推进重点案件办理。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各机构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台账化、清单式管理,对账督办、全程跟踪、办结销账。严格按照“红黄蓝”三色预警制度开展督办,并依照《审查调查考核办法》进行积分管理。
建立双周调度机制。每两周召开调度会议,通报各机构案件查办和信访件办理情况,逐机构汇报线索处置、立案、结案、重点线索办理进展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推进措施,领导逐项点评指导,做到不漏一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当月统计的案件,发布审查调查工作快讯,对科级干部立案、处分、四种形态、系统报送率等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年终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进行通报。
建立约谈提醒机制。审查调查工作按照《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考核办法(试行)》实行积分制,分类分级考核,对审查调查工作严重滞后,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全县审查调查工作的,对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相应提醒问责,为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