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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严把“廉政体检”关口 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乔曼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28 10:35:14

“收到上级交办有关该同志的来信、举报,市纪委已立案,建议暂缓使用。”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在收到市委组织部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名单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从严审查、集中决策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作出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实践中,兴平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中共兴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市纪委监委受理党风廉政意见七项事项和受理人员范围原则、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并建立“1+4”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即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联合把关,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精准“画像”,严格把好廉政审查关。

为防止在审核把关中出现“真空地带”,该市纪委监委明确分级把关责任,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承办人员责任,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甚至弄虚作假、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严肃性、准确和规范。

2023年至今,兴平市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33人次,提出暂缓意见2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携伤评优”“病变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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