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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规范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邱娟绸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11 10:44:31

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兴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工作,对市委巡察移交的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以线索办理实效保证巡察工作发挥作用。

市纪委监委首先做好线索研判、受理处置工作。对于市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建立专项处置台账,在分类处置和分析研判上赋予“优先权”,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细化交办问题线索处置方案。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研判结果,及时将问题线索按程序分办到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安排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处置方式,迅速启动核查工作。2022年至今,市委巡察办共移交线索13件,启动核查13件。

同时,对于研判后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压缩线索流转时限,实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办理进展,倒逼各纪检监察室提升线索办理效率,要求纪检监察室接到线索后即收即办,进一步加快办理节奏。此外,根据线索办理进展,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多种方式,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开展跟踪督办,特别是对临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重点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负责,对已经办结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委巡察办进行书面反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处置、查处、反馈闭环运行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高效联动、深度贯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督办,通过下发督办函、集中优势力量等方式,督促快查快结,争取实现‘提质量、遏增量、减存量’的目标。”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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