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出台《关于推行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员监督“前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全程监督和精准指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以贯通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织紧织密监督网。
《通知》明确,主体责任监督员工作机制是压紧压实各级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贯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桥梁纽带。主体责任监督员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原则上按照室部包抓责任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职责划分选派,在区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对标各级党组(党委)、“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清廉渭城建设等维度,细化9项监督内容,重点突出对各街道、各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监督员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全面了解掌握监督单位工作实际;要围绕监督重点,精准把握主体责任监督员职能定位,做到敢监督、会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要坚持把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双保障,有力有序促进监督工作和业务工作共同进步进位。针对监督员提出存在的问题,被监督单位要加强监督意见落实和反馈问题整改,区纪委监委对落实不力或拒不整改、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实施问责,从严倒逼主体责任整改落实,不断督促“两个责任”一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协调处理好各项工作,灵活运用监督方式方法,全力抓好主体责任监督员试行工作,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统筹做好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情况汇总、结果运用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精准有效。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主动接受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落实。各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牵住监督这个“牛鼻子”,肩负起主体责任监督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媒介”和“催化”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向上向好、助推中心工作出新出彩,打造渭城政治生态新名片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