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功县纪委监委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文件精神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中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树立了鲜明导向、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上与下的准绳。此外,《规定》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
会议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带头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带头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下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把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作为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