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 正文
兴平市纪委监委以考促学“动真格”推动理论学习走心、走深、走实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杨娣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7 11:01:14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省、咸纪委关于全员培训工作部署,检验学习效果,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兴平市纪委监委制定“每周一学、每月一考”学习制度,以考促学。日前,针对3月学习内容,开展了第一期“每月一考”。

“原本觉得一次考试不过是很小的事,没有端正态度去对待,结果这下我真的是‘红了脸’‘出了汗’,很惭愧。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加强学习,争取下次考出好成绩。”兴平市纪委监委一名干部走出机关会议室后懊悔的说道。

4月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对十余名“每月一考”成绩相对较低的干部开展了一次集体谈话。督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珍惜每一次的学习培训机会,正确对待每一次考试,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学深悟透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业务知识是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绝对不能掉队,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每月一考’是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习是否真实有效的一种方法。”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说,“为此,我们一改之前‘边考边学’的考试方式,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前突击、考中取巧等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

学习就是“练内功”,考试就要“动真格”。为实现以考促学、以考致用的目的,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在平时、用在平时,市纪委监委不仅对测试成绩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考,对于补考仍然不合格以及缺考的干部,则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

“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有政治上清醒,只有业务知识扎实过硬,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有的放矢。开展‘每月一考’,就是提醒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更新知识,补齐短板,提升履职能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