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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来源:长武县纪委监委 作者:马婷 李乐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3-07 10:2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近日,长武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通过“原文学习、线上解读、线下交流、实战领悟”多种方式,深学细研《条例》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开展工作。

“严”监督,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精准性、实效性。严格按照《条例》明确事项,精准、有效、规范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监督形成常态。扎实开展停车收费、住房、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社保、民政救助、涉企乱收费、化解涉法涉诉九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严”程序,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做到懂程序、讲程序。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设施设备规范使用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会及技能大赛,实现从“有形”向会用、常用转变。建立案件办理立卷人制度和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和案件审理文书汇编,对办案流程进行再细化、再规范,把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通过6大类114项制度规定予以常态化坚持运用。完成了2013-2019年1792册的档案收集整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按照“优化配置、整合资源、通力协作、联合履职”的总体思路,持续实施联合履职工作模式,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严”自律,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受监督、有约束。坚持严以修身律己,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批评建议。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及时受理核查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严防“灯下黑”。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和核查工作,全方位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最新动态,实现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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