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极大危害性,通过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群众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件46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下大功夫狠抓工作落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由该县纪委监委主管副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了各镇、各部门党组织工作主体,形成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部门直接抓、上下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开展专项排查敢于“亮剑”。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个及时”注重动态报告。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各镇、各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填写上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月报表》,县纪委监委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每季度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各镇、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花大力气强化监督检查。泾阳县纪委监委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抽调精兵强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就问题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案卷文书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推动乏力、制度执行打折扣、尚未形成高压态势、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遏制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