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城区召开2021年第33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区委书记余天西主持会议,区级领导和部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内容,重点研读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章节条文,准确理解其内涵、精髓、要求,深学细悟,力践于行。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
会议指出,《条例》作为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宣传,强化学习效果,广泛在全区上下形成浓烈学习氛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抓好学习,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学懂弄通、学有所获。同时,要自觉把贯彻执行《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相结合,不断强化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监督执纪执法机关,把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系统深入、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权力规范正确行使。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实举措将《监察法》《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渭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