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颁布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统筹安排,积极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实施条例》热潮。
加强学习宣传。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宣传报道通讯员紧密围绕《实施条例》撰写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优质宣传报道稿件。及时通过“长武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附全文)》等文章,在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刊发《长武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多篇宣传报道稿件。
开展学习培训。该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实施条例》,把学习宣传《实施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一是结合夜校学习等教育活动,及时做好相关课程开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进行系统轮训,把学习《实施条例》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培训、业务知识学习、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规定动作。二是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系统领会《实施条例》的内涵要义。三是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好《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
强化督查检查。该县纪委监委成立学习《实施条例》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出)机构、县委各巡察机构学习《实施条例》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倒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实施条例》当做一项政治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列入‘每周一学’教育活动培训内容,采取领导干部领学、集中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实施条例》,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武倩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