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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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以“四个聚焦”强力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来源: 作者:唐锐 杨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26 10:37:32

旬邑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制度建设、能力提升、队伍监管等方面,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切实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制度机制,在建立“规矩”上用力。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建立“规矩”上用力,认真调研总结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旬邑县纪委监委向咸阳市纪委监委和旬邑县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梳理归纳了13项需要向市监委请示的事项,14项需要报告的事项,7项需要报备的事项,严格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优化流程。同时,扎实推进派驻(出)机构改革,先后开展2轮派驻机构改革,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压缩整合为5个,向镇、街道派出监察组10个,有力夯实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基础。

聚焦职责使命,在担当“作为”上用力。聚焦职责使命,精准有效做好政治监督,不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摸排问题线索,不断在审查调查上狠下功夫,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扎实提升担当作为能力。县监委成立以来,先后立查案件244件,政务处分265人次(其中,乡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件19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件14人,判决8件13人),有效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聚焦纪法衔接,在法法“贯通”上用力。树牢依规依纪依法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文件等规定,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格落实咸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咸阳市各级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案件移交、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不断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切实推动依法调查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聚焦队伍监管,在提升“能力”上用力。积极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夜校”“双周培训”等平台作用,加大“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培训力度,全力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培训25期,培训人数2206人次。同时,强化队伍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告知书》要求,严格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2020年11月,严肃查处了县委巡察办王某酒驾、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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