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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双频共振”
来源: 作者:刘翠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20 10:20:32

“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曹某某同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一场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大会在泾阳县交管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引起较大反响和震慑。

“以前,我们只是开会宣布一下处分决定就好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严肃的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及集体约谈工作。现在我们更注重发挥案件的惩戒作用,借宣布处分之机开展警示教育及约谈工作,以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正衣冠。”在对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交管大队大队长宣布处分决定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三化”改革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把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教育治本作用,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同频共振的有效方法。以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充分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及约谈工作,并对会议议程、参会人员、会场布置提出一系列要求,不断增强宣布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仪式感。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墙上的镜子,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戒,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和抗腐能力,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1年以来,先后围绕十九大后查处的两起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及约谈大会2场次。

“今天的会议让我很难忘,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教育意义很大。”参加处分宣布会议的干部说。

“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是进行警示教育的最佳时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让‘反面典型’成为‘警示样本’,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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