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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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民政局“五抓五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作者:陈甲荣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6-24 11:01:57

今年以来,长武县民政局准确把握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牢记民政为民的初心使命,持续加强和深化全县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了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抓教育,促进思想认识统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该局始终坚持教育先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学习以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增强了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我局将办公楼空白走廊墙精心打造成以“弘扬廉政文化,涵养清风正气”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墙,让全体党员干部在举手投足、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着力培育人人思廉、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

抓领导,促进班子整体效能。该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党组成员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督促抓好联系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将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照岗位履职要点和底线清单,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并将遵守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和市委、县委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抓制度,促进权力安全运行。结合省委巡察整改和本单位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县民政局行政运行经费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问题回潮。坚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坚持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全覆盖,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年内各班子成员共约谈5(人)次。

抓监督,促进责任落地生根。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下访抽查服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照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结合实际排查岗位风险点并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强化制度监管,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对业务办理、制度执行、信息安全等各环节的监管。

抓服务,促进政风行风改善。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基层群众,全体干部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下基层,大走访、促落实”活动,对全县122个幸福院居住的913户困难群体、39户其他弱势群体和237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摸排,帮助12个幸福院和9名特困供养人院做好卫生整治,修缮6个农村幸福院围墙、门楼、房屋。组织8名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幸福院、中心敬老院,将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集中供养,将4名农村低保对象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抓实“保基本民生”职责有效落实。在政策范围内,对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实行能优则优、能办则办、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服务原则,对不能办理的事项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着力营造良好的机关作风,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体干部坚持深入基层一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一线,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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