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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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规范化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 作者:黄瑾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4-06 10:14:22

“以前有啥过错,领导在办公室或者会议上就批评了,如同隔靴搔痒,没有太大的感觉。现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主要领导还亲自谈话,气氛又很严肃,手心都出汗了,心里好久都不能平静。”一名接受市委书记谈话的部门“一把手”激动地说道,“这是组织的关心关爱,今后要严管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坚守纪律底线。”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要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了“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有效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彬州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5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8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置的6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方法和路径,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该市纪委监委狠抓谈话室规范化建设,配套出台《彬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工作规程》等三部规范性文件,规范一系列程序流程,为各单位实践运用提供具体指导。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对《工作规程》出台以来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了盘点,各级党委、纪委扎实履行“两个责任”,聚焦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用频次明显增多,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据统计,利用谈话室开展谈话873人次,其中对下级“一把手”谈话52人次。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市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委书记定期到市镇纪委谈话室推动谈心提醒向各级党员干部延伸,主谈人由全市各级纪委相关负责同志扩大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并不断丰富谈心提醒内容,改进谈心提醒方式,做好谈心提醒记录,加强跟踪问效,使谈话对象心灵受到震撼,思想受到教育,做到了咬耳扯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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